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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April 24, 2017

偏执爱情观



其实我已经忘了心动的感觉。
我不再因为心动而喜欢上一个人。

欣赏我的人总说:你的性格你的气质确实能吸引异性的目光。
我承认,我的外表不好看;我承认,我的内在的确还可以。
然而,人类是视觉系动物,这是无法改变的。

我暗恋过两个人。
和这两个人都经历了旁人眼中的暧昧阶段,被身边的人吹嘘凑合。
然无果。
13岁那年纯纯的悸动,一年之后换来的是秋风吹过般的凄凉;
18岁那年默默地一厢情愿,两年之后换来的是一颗支离破碎的心。
有人说:你的暗恋太隐蔽那怎么行。
有人说:你若不主动,那么你没资格抱怨。

主动大概是偶像剧里自信满满的女主角才配拥有的权利,请原谅我的自卑。


他太像了。
他的性格,人设,和我13岁遇到的那个男孩一模一样。
有个性,有想法,有目标。
不同的是,这次多了一个叫“安全感”的东西。

跟他聊天会不自觉地扬起嘴角,但我已经不再相信这是喜欢的感觉了。

最近做了比较疯狂的事情,是和几个不熟识的人看了一场我不感兴趣的电影,只为了想在他的生活里留下多一点回忆。

13岁,一个青春刚发芽的年龄,我沦陷,只因为我不懂得什么是爱;
21岁,一个青春花开的年龄,然而我仍然搞不懂什么是爱。

我希望他可以告诉我。
但是看着被众人吹捧的我和他,我怯步了。
这似曾相识的感觉提醒我不可以沦陷。
在他没有给你任何承诺之前,你的一切想法都是浮云。

有人说:告白吧,你不缺朋友,大不了告白失败一拍两散咯。
呵呵,对不起,内心保守的我确实做不到。
朋友变成陌生人比变成敌人更难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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